
天眼查示,近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新被执行人信息,郑爽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

据上海院微信公众号,2016年1月13日,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与乙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约定甲委托乙为甲制作电视剧提供相关策划服务,包括项目落地执行、内容与策划、艺人挑选、项目营销策划等。策划服务期限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5月10日中的70个实际有工作日。甲分期支付乙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合同履行中任何一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均应向对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艺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从而遭受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影响本剧至拍摄和上映的,甲有权解除本合同,乙应退还甲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遭受的截止当时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021年8月27日,税务总局通报,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离心玻璃棉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同年,郑爽代孕事件也被揭发,其相关作品纷纷下架。
玻璃棉卷毡由于涉案电视剧已制作拍摄完毕,尚未申请发行许可时,郑爽却已被“封”。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认为,郑爽作为知名公众人物,其劣迹行为已造成其广泛且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广电总局相关通知,郑爽作为主创人员出演的电视剧已经法上映。
郑爽被海宁东开之星告上法庭后,2021年12月16日,松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郑爽返还服务费305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一审判决后,郑爽提起上诉,上海市中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18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风险信息示乌海玻璃棉毡,此前郑爽及两工作室已因上述案件被强制执行约1.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