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志敏烈士的英名,应是如雷贯耳,尤其是狱中写下的《可爱的中国》和《清贫》,多年来一直在中小学的教材中代代传诵。
但是烈士的母亲金香莲老人,知道的人却不多,尤其是她手中那一枚刻有儿子名字的印章,更只有在方志敏纪念馆才能目睹——方志敏同志牺牲后,一家人便受尽苦难,敌人对方家烧屋毁田,但在金香莲一句“决不吃国民党救济”的家训下,他们挖野菜、摘野果、穿破衣烂衫,十余年间以竹椅为床。1949年弋阳解放,我军立即在山里找到了方志敏遗族一家,并接到南昌安居。江西省委刻了一枚“方志敏印”的印章,由首任省长邵式平亲手交给金香莲,并明确一切生活所需,吃穿行住等,凭这个印章均可获取——可是直到1957年金香莲老人离世,这枚印章崭新如初,从未用过一次,从未沾过半点印泥,用红布包着压在箱底,而全家粗茶淡饭、简陋旧衣,过着朴素的日子……
玻璃棉板价格老人说,儿子一生清白,我不能用他的名声换好处,这印章不能动!老人还回忆,儿子当年领导整个赣东北苏区,经手款项过百万,被俘时身上却没搜出一文钱;儿子身任闽浙赣苏维埃主席,老母亲走了几十里山路找他要点饷银做条裤子买点盐,可是方志敏却说,我这个主席每天只有七分钱伙食,也不能挪用革命的钱,所以实在补贴不了家用——这就是不能动印章的原因,这就是这个被人称作“无限量支票”的印章8年来从未沾过半点印泥的来由!
正如当时邵式平省长跟金香莲说的那样,方志敏烈士是为人民而牺牲的,玻璃棉毡他的遗属由国家供养,这是完全应该的——这样“应该”的事,其实还有一个被传作“独闯西花厅”的老大姐,这就是“延安五老”之一的谢觉哉老前辈的夫人王定国同志。谢老过世后,王定国老大姐数次提出“换房”,从谢宅搬到较小的住房去。有关部门不同意,因为:一,按当时政策规定,谢老不在后,遗孀仍可居住原处;二,按王定国大姐那两万五千里长征一步步走到陕北的功绩和资格,她也不必换房,因为这是“应该”的。于是老大姐便直接来到西花厅,当面说服总理,才落实了这件事儿。
从一枚印章到一套住宅的故事,为什么还要来讲呢?因为在我们中的一些同志,不但“应该”的待遇、工作和生活的合理保障,享之“应该”,便是“不应该”的超标、违规的享受以至直接“突破”八项规定精神的越规,也安之若素,甚至孜孜以求。曾经有的同志,喝酒年份越久越好,菜肴非鱼翅鲍鱼不可,“办公室”大了还要大,座驾好了还要更高配,总之待遇越高越称心,条件越好越顺心,把“不应该”的也当作了“应该”和“惯例”。至于为了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无限量支票”,恨不得手中有一枚天天进账的“印章”,一直走到违纪犯法的“不应该”,成为背叛人民、背叛像方志敏烈士那样一大批为革命而捐躯的先辈,就不去说他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延安玻璃丝棉厂家,金香莲老人手中那一枚从未用过的印章,以及王定国老大姐为什么要“直接找总理”,都不只是饭后茶余的美谈,都不仅仅只是引起今人叹息和敬佩的故事!